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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評估價值 |
掛牌價格 |
掛牌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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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Q230005 |
東營市政府儲備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權30噸/年轉讓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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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元/噸·年 |
2023-12-12至2023-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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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基本情況 |
名稱 |
東營市生態環境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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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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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類型 |
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國家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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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讓標的 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東營市政府儲備氮氧化物排污權30噸/年轉讓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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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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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的 明 細 |
編號 |
指標名稱 |
數量 |
評估價格 (元/年) |
掛牌價格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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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揮發性有機物(VOCs) |
30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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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元/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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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簡介及重大事項披露 |
1、政府儲備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權30噸/年,掛牌價格(單價)為1800元/噸?年,交易價款(元)=交易價格(元/噸?年)×交易數量(噸/年)×交易期限(年) 2、指標有效期限為5年,交易期限最終以交易雙方合同簽定為準。 3、交易完成后到指定稅務機關繳納排污權有償使用費(交易價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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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行為 批準 |
批準單位 |
東營市生態環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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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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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 |
1800元/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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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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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轉讓相關其他 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不得私自轉讓獲得的排污權指標或用于其他未申報用途。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其所屬行業未列入國家和省限制發展行業目錄。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標的掛牌期間為盡職調查時間,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并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意向受讓方一經申請,即視為其已完全了解并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自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最終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等為由不進行交割或拒付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轉讓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其已自行了解并知悉排污權交易有關交易程序和規則,并愿意嚴格遵守有關要求和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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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自動生成的《交易須知》的所有內容。 1、意向受讓方須在報名前完成有關申購資格的行政審核,申購資格以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核結果為準。 2、意向受讓方須符合國家、省和試點市出臺的相關政策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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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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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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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時間 |
掛牌期滿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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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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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到期撤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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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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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報名地址:東營市東營區南一路337號財金大廈14樓(山東黃河三角洲產權交易有限責任公司)。
中心咨詢電話: 0546-60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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